科研不端行为如何防范?
科研不端行为是一个伦理问题,很难通过制度规范来防范所有的不端行为。 因此,我们需要提倡道德自觉意识、加强舆论的引导,特别是要重视对年轻科研人员的道德规范教育。 在极端功利主义盛行的今天,更应倡导求实、创新、自由、独立的科学精神,无私、诚实的科学适德。
科研不端事件的制度建构价值是什么?
科研不端事件是一个国家迈向科技强国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应该重视重大科研不端事件的制度建构价值,积极推进我国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 未来我国的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从短期发展来看,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政府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的推动力度,完善与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提高联合惩戒部门对于科研诚信联合调查和惩戒的能力和水平;
重大科研不端事件的意义是什么?
诚然,那些重大科研不端事件对各国的学术生态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经过对这些事件的梳理研究之后,我们认为,其在制度建构方面的价值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 首先,从历史和国际经验来看,重大科研不端事件是科研诚信政策变迁的重要引发机制,也是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转折点。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科研不端事件接二连三地在美国被曝光。 在那些案件中,“巴尔的摩案”可以说是争论最激烈、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 1986年,诺贝尔奖得主、美国分子生物学家巴尔的摩因其论文合作者被指涉嫌数据造假,而接受调查。 后来,官司一路打到了美国国会。 十年之后,案件才正式宣告结束,涉事科学家洗脱了罪名。 “巴尔的摩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推动了美国科研不端相关调查原则、制度和程序的出台与建立。
科研不端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有学者4认为“产生科研不端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如果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是完全对称的,也即每个主体的私人信息能够完全为其他主体所了解,那么也就不存在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需求。 ”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科研不端行为的制度基础:缺乏科研精神的培养和科研道德的教育,短期利益驱动使得科研不端行为成为一些人的非理性选择,监督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完备的科研不端行为信息的共享平台以及缺乏完善法律法规。 这种观点把科研不端行为的根本原因归结为相关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笔者认为这只是出现科研不端行为的表面原因,是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控制把关不完善,是对科研不端行为已经出现后的控制和管理,而这对科研不端行为最初始的产生影响不大,最多只能是其出现的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