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如何认定?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有哪些?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研究生在学业过程中常常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国家、社会、学校、导师以及研究生的家人和研究生本人都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学术诚信成为越来越多学者和高校教师的共同呼声。 因此,认识学术不端行为,并进行有效地规避,对于研究生及高校教师来说,都不无裨益。 研究生作为初入行的“学者”,往往在主观上对于学术不端认识不清,迫于学业和利好需求,麻痹大意,有意或无意地走上了学术不端的道路。 什么是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Academic Misconduct)是指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出现的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需要什么条件?
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 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如何治理学术不端问题?
针对学术不端问题,课题组的建议之一是,在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的背景下,学术界对于自身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敢于“亮剑”,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各类学术不端问题。 反腐败研究专家也建议,治理学术不端现象,应在相关国家法律中写入关于学术不端问题的条文,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惩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