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并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并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