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是什么?
一般说来,科研诚信涉及四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第一,防治科研不端行为,同时重视和治理科研不当行为;第二,制订和落实科研活动的行为规范准则,以及与科研伦理学研究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行为指南;第三,规避和控制科研中由于商业化引起的利益冲突,同时注意来自政治、经济发展等方面压力对科研的影响;第四,既强调与科研人员道德品质和伦理责任相关的个人自律,也关注科研机构的自律、制度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问题。 (责任编辑薛娇。 主编李志民)
什么是学术诚信?
美国学术诚信研究中心(The Center AcademicIntegrity, CAI)将学术诚信定义为即使在逆境中仍坚持诚 实、信任、公正、尊重和责任这五项根本的价值观 一般说来,科研诚信涉及四个不同层面的问题:(1)防治科研不端行为(伪造、篡改和剽窃)(FFP),同时重视和治 理科研中的不当行为(QRP); (2)制订和落实一般科研活动的行为规范准则以及与生命伦理学研究相 关的规章制度和行为指南; (3)规避和控制科研中由于商业化引起的利益冲突,同时注意来自政治 、经济发展等方面压力对科研的影响; (4)既强调与科研人员道德品质和伦理责任相关的个人自律,也关注科 研机构的自律、制度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问题 。
我国的科研诚信规范体系是什么?
而我国的科研诚信规范体系则为倒三角结构。 这一结构导源于我国的科研规范制度的自上而下的建构方式,其中,科研机构和专业学会主体责任的弱势和主导作用的缺失成为制度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与之相关,我国的诚信规范管理主要是基于行政管理的制度安排。
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的三大内容是什么?
随着从科研环境入手控制和解决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理念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营造和培育倡导负责任行为的科研环境成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 由此形成了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的三大内容:惩治——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预防——设立科研诚信教育制度;保障——培育有利于负责任行为的科研环境。 中国科学家对科学诚信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 1981年,邹承鲁等4位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93年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致函《科学报》(《中国科学报》前身),建议开展“科研工作中的精神文明”的讨论。 1993年邹承鲁等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联名撰文《科学报》,呼吁尽快制定“科学道德法规” [5]138。 然而,我国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 我国的科研诚信制度化进程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