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评定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NO.贰.高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