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在3月15日前,硕士研究生3月2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逾期不予办理者将按《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出处理。 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按照审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是否达到要求,并将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名单(包含联合培养学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在云南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凡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一律不予办理审查手续。 1. 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所修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 学费是否交清。 3. 导师确认学位论文送审稿是否完成,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等。 4. 毕业相关表格是否填写清楚完整。